关于开展第五届河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电教馆,定州市、辛集市电教站,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函》以及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中国发明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教技协[2014]03号)的精神,结合河北省实际,经研究,拟于2014年5月举办 “第五届河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简称NOC活动)”比赛。
全国NOC活动自2002年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启动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一届,河北省部分地市、学校也一直在参与此项活动。2010年,河北省NOC活动组委会成立,并于2010-2013年成功组织了四届省级比赛。同时,选拔了一批优秀的教师和学生参加了全国NOC总决赛,并取得了优异成绩。NOC活动的开展,对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课堂教学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第五届河北省NOC活动面向在校中小学师生和幼儿园教师,旨在通过运用信息技术,促使广大师生培养创新思维、提升实践能力、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并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同时,在省级比赛中获奖的优秀教师和学生还将代表河北省参加全国比赛(具体名额由全国组委会分配)。全国比赛时间与地点请关注全国NOC活动网站。为保证第五届河北省NOC活动的顺利展开,请各市电教馆设专人负责,对活动进行宣传与推广,并组织本市人员报名参赛。
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和示范学校派教师代表参加网络教研团队项目比赛,并积极参加其它赛项赛事。
为节省时间和费用,今年省级比赛各赛项均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提交和网上评比的形式,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15日。网上作品提交和参赛平台:河北云端教学综合平台。上传程序:注册-登录-选择赛项-提交。提交作品中请附报名表(附件四)。
机器人赛项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网络学习类赛项采用全国组委会活动平台进行,时间另行通知;网络教研团队赛项题目和赛程于5月12日在参赛平台公布。请参赛选手及时关注河北云端教学综合平台和河北省创新教育学会网站。
作品一经上传,则视其已经自动授权于组委会,组委会可对其进行展示、编辑加工和出版发行,以供大家观摩、学习和交流使用。
奖励办法:各赛项分设一、二、三等奖;学生赛项一、二等奖增设指导教师奖;设市、县、校及个人优秀组织奖。获奖结果将在河北省创新教育学会网站和参赛平台公布。获奖证书由各地市统一领取。
河北省创新教育学会 河北省电化教育馆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
附件一
第五届河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
组织委员会名单
顾 问 田洪波 原河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
闫春来 河北省教育厅巡视员
主 任 韩清林 河北省创新教育学会会长
副主任 李 淮 河北省电化教育馆馆长
赵志同 河北省创新教育学会秘书长
办公室 主 任:赵志同(兼)
副主任:孙春山、王志虎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22号南楼121室
邮 编 050061
联 系 人 河北省电化教育馆 王志虎 0311-66005851
河北省创新教育学会 王 芸 0311-87818109
河北云端教学综合平台 4006126028
活动网站 河北云端教学综合平台 http://www.hbydjx.cn
河北省创新教育学会 http://www.hbcx.org
全国NOC组委会 http://www.noc.net.cn
附件二
第五届河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
内 容
(竞赛规则详见“河北云端教学综合平台”)
一、发明创新项目:
技术发明创新(师生均可参加)
二、学生竞赛项目:
1、网络学习类:
网络中文,网络英文,应用数学
2、数字作品类:
漫画创作,动画制作,视频创作
3、信息科技类:
智能机器人竞赛(环保主题)
网络机器人野外生存
机器人创新设计与技能挑战
三、教师竞赛项目:
1、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实践评优
2、教学实践评优
3、网络教研团队
4、数字化学习工具评选
5、班主任信息化技能评优
6、微课程评优
四、学校竞赛项目:
校本课程探究评优
附件三
第五届河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
收费办法
一、收费标准
学生赛项不收取任何费用;教师赛项为180元/人。
二、 汇款形式
邮局汇款(请将汇款单填写完善并在附言栏注明“NOC评审费”)
地 址: 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22号河北省教育厅北院南楼120室(邮编:050061)
收 款 人:韩建雪
联系电话:0311-87053290
附件四
第五届河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报名表(请与蔡玉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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