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企业的下列安排,违反《劳动法》中关于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某施工企业的下列安排,违反《劳动法》中关于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

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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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企业的下列安排,违反《劳动法》中关于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

(1)【◆题库问题◆】:[单选] 某施工企业的下列安排,违反《劳动法》中关于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
A.安排正在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工李某从事资料整理工作
B.安排怀孕6个月的女工钱某从事夜班工作
C.安排怀孕期间女工赵某从事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D.批准女工王某只能休产假120天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劳动法》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题库问题◆】:[单选]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 )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A.预算书
B.中标通知书
C.结算书
D.招标文件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考点:合同价款的确定。

(3)【◆题库问题◆】:[单选] 甲乙两家建筑公司联合投标某一工程。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甲公司拟承担另一项目而退出该联合体,并推荐具有相同能力和资格条件的丙公司与乙公司重新组成联合体。该联合体被招标人拒绝,拒绝的理由应是( )。
A.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
B.丙公司是资格预审后增加的成员,投标无效
C.新联合体组成的时间过晚
D.新联合体的资质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原文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考点:联合体投标。

(4)【◆题库问题◆】:[单选]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A.3日内
B.5日内
C.7日内
D.10日内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考点:招标投标投诉与处理。

(5)【◆题库问题◆】:[单选] 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出现(  )情形时,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不得以此主张不安抗辩权。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企业负有巨额债务
D.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第三版教材内容,当前教材未涉及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题库问题◆】:[单选] 承包商乙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拖延工期2个月,给发包人甲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则发包人甲可向乙公司主张()之债。
A.合同
B.侵权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该题主要考察的是: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称为合同之债。建设工程债的产生,最主要的也是合同。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本题中承包商乙是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给发包人甲造成了损失,故甲乙之间存在合同法律关系,是合同之债。B选项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C选项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D选项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者提供服务。依据定义B.C.D显然与题目情形不符。考点:合同。

(7)【◆题库问题◆】:[单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以下不属于验收时需要参加的单位的是()。
A.施工单位
B.监理单位
C.出租单位
D.安装单位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8)【◆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有()
A.管辖错误的
B.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C.判决超出诉讼请求的
D.审判庭组成不合法

【◆参考答案◆】:B C D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9)【◆题库问题◆】:[单选]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有( )的意见。
A.地方政府主管部门
B.噪声污染防治监管部门
C.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
D.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考点: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10)【◆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B.建筑工程活动中违法分包签订的合同
C.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D.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参考答案◆】:A B C D

【◆答案解析◆】:《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情形有:①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②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③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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